处长、主任(港澳台办)、院长: 王晋宝教授
E-mail:jinbaow@zjo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海洋教育学院(合署)是浙江海洋大学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留学生教育教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管理单位。浙江海洋大学的涉外事务管理部门于1998年设立外事办、港澳台办公室(挂靠院长办公室),2003年独立设置外事处、港澳台办公室,2006年更名为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2016年更名为国际海洋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海洋教育学院。
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领域不断拓宽,合作不断深入。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交流学生、对外引智、国际科研合作、出国考察等各项外事工作全方位开展。今后,本机构将积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范围和加强与国际姊妹兄弟院校的深入合作,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促进开放办学,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而努力工作。
管理职能:
1.学校对外事务工作归口、协调和处理;
2.有关涉外事务的报批和对外行文、发文和收文;
3.与海外高校、企业及机构的合作与交流的归口与管理;
4.境外来访人员接待的归口与管理;
5.境外专家来校工作的报批与管理;
6.各类因公出国(境)人员的申报、审批、管理及护照、签证等手续的办理;
7.校际交流人员及各类合作项目派出人员的选拔、协调及管理;
8.来华留学生的招生、教学及生活安排等事宜的归口协调与管理;
9.我校举办国际会议的报批;
10.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申报、审批、管理;
11.其它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工作职责:
1.负责因公出国(境)文件的起草、报批;
2.代办公因出国(境)人员护照、签证等所需手续;
3.负责保管因公护照、通行证;
4.负责外籍专家需求信息收集、发布和招聘;
5.负责起草聘请外籍专家文件和聘用合同;
6.负责办理外籍专家来华居留所需手续;
7.协调、管理外籍专家在校工作期间的日常事务;
8.组织、协调境外来宾的访问、讲座等接待工作;
9.协调、管理国(境)外校际交流人员及各类合作项目派出人员的选拔、培训等工作;
10.管理在校学生出国(境),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11.负责留学生事务、教育教学管理;
1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管理;
13.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国(境)外教育机构、单位及友好人士的沟通、联络;
14.学校外事工作各类数据统计汇总;
15.外事档案牵头归档、管理;
16.外事网、学校英文网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涉外工作。